广西华盛集团桂林英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(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74号)现有新建的50间门面(由小区雷劈山门口至启明星小学路口依次为1号至50号,门面大小不一样)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出租。投标规定:
一、需交纳投标保证金。意向承租一个或多个门面的自然人或法人,每间门面需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(需备注“门面投标保证金”,投标人、保证金交纳人、合同签订承租人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),投标人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到我公司财务科开具收款收据,持收款收据到市场营销科领取《门面投标(报价)书》并确认拟承租门面数量。
二、本次承租合同年限为5年,投标底价每月租金含税不低于(含)40元/㎡。
三、评标:各投标人以密封函的方式递交一次性报价书,统一公开开标。报价达到投标底价以上的为有效报价,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根据拟承租门面数量优先选定门面,其余报价人根据报价由高至低选定其承租门面,选完为止。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就是其选定门面的承租合同价格。
报价人有2人或2人以上有效报价相同的,参与门面挑选时,相同报价人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门面挑选顺序;参与投标人有效报价数量不够造成部分门面无人挑选无法出租的,有效报价人已选定的门面仍然有效。
四、相关要求:
(一)本次投标必须根据拟承租门面数量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,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到公司财务科开具收款收据,持收款收据到市场营销科认领《门面投标(报价)书》,否则无资格认领《门面投标(报价)书》。
(二)本次报价必须高于或者等于投标底价方为有效报价,否则为无效报价。
(三)投标中标人按投标报价作为门面承租价格签订合同。中标方交纳门面承租押金每间2000元后签订合同,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5日(有效工作日)内全额无息返还;不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开标后5日(有效工作日)内全额无息返还。投标人报价中标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或不履行门面承租的,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后续的投标报价资格。
(四)本次门面招标承租合同周期为5年。
(五)公司门面只能由中标人承租经营,不能转租,否则全额没收门面承租押金并取消承租资格,公司收回门面。
(六)承租人的门面经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合法经营,不得经营危险、易爆、有毒、低俗的物品;注重环境卫生,不得经营油烟或噪音较大的烧烤摊、夜市摊等,杜绝环境和噪音污染。
(七)本中标承租合同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
(八)公司交付的门面状态为毛坯房,负责水、电到位。门面的内部装修、门头装饰、大门安装及后续所有费用由承租户自行负责。承租户在装修、经营过程中须符合生产、消防安全的规定和环卫、市政管理的要求并负责。
(九)对本次出租招标条款有疑问的投标人请书面提出,市场营销科予以书面解释。
有意者,持有效证件、资料和本次投标保证金的转账证明在2020年10月19日前到我公司市场营销科领《门面出租招标(报价)书》,本次招标公示期11天(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9日)。咨询电话:0773-5865248徐先生。
广西华盛集团桂林英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10月9日
附转账资料: 单位名称:广西华盛集团桂林英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
开户行:农行桂林分行秒秒钟支行 帐号:20205201040001080